【河北日报记者邢杰冉】开展技能扶贫工作中要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,请问省人社厅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?
【省人社厅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处长陈晓坡】主要在以下5个方面鼓励、引导、规范技能培训。
一是开展全员引导性培训。把扶智扶志贯穿培训的全过程,把转变就业观念、提高就业意愿的引导性培训纳入公共课程,提高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积极性,激发就业脱贫的内生动力。
二是分类实施针对性培训。对贫困户中的“两后生”,组织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;对40岁以下的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,采取“岗位+技能+贫困劳动力”的培训模式,开展适合市场需求的技能培训;对40岁以上的,拓宽培训领域,鼓励和引导从事一产中的二三产业。
三是公开优选培训机构。以就业创业为导向,选定本地及周边的技工学校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优质资源,按照“条件公开、自愿申请、择优确定、社会公示”的原则,采取公开招标、竞争性谈判、邀请招标等方式确定为承担免费培训任务的定点机构,有效期为1-3年,实行严格的进入和退出管理机制。
四是实施灵活培训方式。就业技能培训采取长期或短期、集中大班或分散小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培训,进村入户“一对一”的个性化培训。
五是加大培训补贴力度。培训合格后,对实现就业的给予培训机构100%培训补贴,对未就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80%培训补贴,对未就业的给予60%培训补贴。对贫困劳动力离开户籍地到乡(镇)以外参加就业技能培训,且培训合格的给予培训期间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的食宿和交通补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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